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维护司法权威,全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我院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带头遵守宪法法律,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坚决杜绝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及其他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二、坚决杜绝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三、坚决杜绝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四、坚决杜绝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五、坚决杜绝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
六、坚决杜绝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