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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法院城关法庭召开庭务会 组织学习新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20-06-10 09:41:5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业务水平,提高案件审判质效,促进城关法庭司法审判人员、司法辅助人员搞好新旧知识衔接,进一步推进对2020年5月1日生效的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理解与运用,饶阳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召开了专题庭务会,内容为学习和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杨爱席同志主持了本次会议。杨庭长从新证据规定修改的背景和意义,结合典型案件,重点从当事人自认、免证事实的认定、电子数据、证据质证、法庭调查的规则等方面对新证据规定逐条进行解读。会上,城关法庭全体干警对新证据规定实行后,举证责任与期限、文书送达、裁判文书撰写等方面可能出现的变化、应该注意的要点进行了深入的学习、探讨与交流。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学习受益匪浅,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学习,认真思考,将所学规定与实际案情充分结合起来,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城关法庭全体干警始终坚持在工作中学习,紧跟立法形势,更新工作方法,拓展办案思路,以着力提升干警的理论水平与实际办案能力为目标,全力打造学习庭、质量庭、创新庭。

责任编辑:河北省饶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