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饶阳县大邵村花甲老人牛铁头和妻子替儿子牛广利将一面绣有“办事的包公 救人的菩萨”的锦旗送到了饶阳法院诉前调室,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彦松及常驻法院调解室的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赵进周、调解室法官王保全热情接待了他们。牛铁头紧紧的握住徐副院长的手,哽咽的说到:“可怜的孩子有了母亲,俺们这个破碎的家终于又圆满了。”
牛广利为大邵村村民,是当事人刘某兰的公公,刘某兰与牛广利之子牛某阳系情侣关系,后生有一对双胞胎,由于年龄不够一直没有登记,后因为家庭矛盾,刘某兰离家出走,与饶阳县北关村人高某亮认识并登记结婚,后刘某兰与高某亮婚后感情不和,且刘某兰忧心双胞胎没人照顾提出与高某亮离婚,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立案庭将案件交诉前调解室进行调解,考虑到刘某兰离婚意愿非常强烈且双胞胎年幼需要母亲照顾,调解室工作人员与被告高某亮多次会面,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当事人能学会放下,重新开始新生活。经过多次调解,高某亮与刘某兰达成调解,同意离婚。事后,刘某兰回到牛某阳家中,并与其登记结婚。
饶阳法院一直把诉前调解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15年1月份至2015年8月份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85起,诉前调解成功95起,引导进入法律程序24起,把大量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诉前,减少了人民群众的负担,节省了审判资源,避免了一场官司一场仇的局面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