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3日,饶阳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衡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廷生关于清理积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研究部署全院清理积案工作。全体党组成员、各业务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王更良副院长对饶阳法院近期清理积案工作进行了总结,党组书记、院长纪金鹏对此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强化责任,严肃追究。要求各主管院领导充分发挥监管责任,对主管庭室清积工作要每周进行调度,检查进度,督促结案;各业务庭室负责人为清理积案工作主要责任人,要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清理积案工作上来,坚决按照市中院要求,完成清理积案工作;对于在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完不成预定任务的,按照中政法和省高院规定及周院长批示要求,给予严肃处理。
二、公示催办,强化督促。审监庭充分发挥审判管理作用,对所有法定期限内未结案件重新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每十天为一周期,对全院各项指标进行整理公示,报送各院领导,并进行院内通报,及时督促相应庭室的工作。同时,加强对案件质量监督,确保清积工作数量与质量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逐件落实,一案一策。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逐一梳理,逐案制定解决方案。要注意区分涉诉信访积案与各类诉讼、执行积案的区别,做到一案一方案,逐案定督办领导、定承办法官、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中院对清理积案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