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6日,饶阳县纪委对饶阳法院开展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饶阳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纪金鹏代表党组进行了述责述廉,并对党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在去年的工作中,饶阳法院党组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感,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中,始终把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不懈,毫不放松。经常性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廉政建设任务进行分解,指定专人,限时间、定措施,充分调动党组各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的积极性。严格按照《河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律监督责任的意见》,全面落实10项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法院履行职能、融入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的大局中;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注重开展警示教育,时刻筑牢思想防线,通过运行审判权力风险立体监督体系,加强内外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有力地推进了法院审判及其他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