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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法院立案庭牢记“四心”提升服务质量
  发布时间:2014-11-21 14:17:34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饶阳法院受案数量直线上升,立案庭干警往往是应接不暇,为了保证良好秩序、提高工作质效,立案庭采用“四心”工作法,为办事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一、“热心”接待群众。立案庭干警规范着装、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每一位办事群众,坚决避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发生。设立导诉台,变被动回答为主动服务,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尽一切可能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真正做到“来有应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二、“耐心”倾听案情。对来庭咨询立案事宜或要求立案的群众要耐心倾听、认真记录,及时为他们解释法律疑难问题。对待情绪激动、文化程度低、年龄大、身体残疾等特殊情况的办事群众更要耐心细致,真正做到换位思考。

   三、“细心”办理手续。对办事群众提交的材料细心甄别,对应当立案的当即立案,对材料不足的要一次性告知,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要给出合理合法的解释。

   四、“诚心”排忧解难。对待办事群众要以诚相待,帮助他们找出纠纷症结,找到诉前调解的切入点。要一次性告知立案所需审查的材料和应办理的手续,避免群众走弯路。对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案件要告诉办事群众准确的救助途径,避免群众求助无门。

责任编辑:河北省饶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