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践行建设“两个环境”文件相关要求,2013年3月18日上午九点,饶阳法院副院长娄亚章带队,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彦松,王更良,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范士宾,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赵旭光,党组成员、刑庭庭长徐爱江,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魏志斌组织数十名干警,带上工具,走上街头清扫街道,为饶阳县建设优美生态环境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