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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贺兰法院来饶阳法院学习交流工作经验
  发布时间:2011-04-13 17:30:49 打印 字号: | |

2011314,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母建宁带领导审管办、审临庭、立案庭等部门负责同志一行8人来饶阳法院,就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诉调对接等项工作参观交流学习。

贺兰法院一行人实地参观了饶阳法院案件监督管理体系和诉前调解室的工作运行情况,并与饶阳法院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表示感触颇深。他们说,“一、饶阳法院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验名符其实,思维创新、方式独特、简便易行,能够在实际工作中起到巨大推动作用,尤其适合中西部地区基层法院开展。二、饶阳法院在诉调对接工作中,走到了基层法院前面,通过“三位一体”大调解,通过在全县农村中建立广泛的民调组织,通过与县直各部门、民团组织、专业机构的协作平台,真正实现了诉讼与调解的无缝隙衔接。此次参观学习,让我们获益匪浅,回去后一定要认真学习饶阳法院经验,进一步提高我院整体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河北省饶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