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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法院认真贯彻市委和省高院领导批示精神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1-04-13 17:13:31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饶阳县法院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妥善解决了一大批涉诉信访积案,并实现了连续四年无上访,得到衡水市委领导和河北省高院的高度肯定,衡水市委书记刘可为和河北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穆思山及衡水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周金中,衡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胜忠分别做出重要批示。

市委书记刘可为批示:“司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司法质量,赢得群众信任。饶阳法院的经验值得认真总结。”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穆思山批示:“衡水市委书记刘可为同志在《饶阳县法院系统靠硬功夫实现连续四年零信访》信息上作出重要批示,令人鼓舞。这是市委对法院工作的关心、肯定和鼓励。饶阳县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情理法兼融,不断追求司法质量的做法,取得了良好效果,值得学习借鉴和总结。”

饶阳法院党组认为这即是鼓励又是鞭策,召开专题党组会讨论,决定要在认真学习市委领导和省高院领导批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一是立即向县委和人大做了专题汇报,争取地方党委继续支持法院工作。二是积极做好“两会”、“两节”期间信访稳定工作。认真疏理排查存在信访苗头案件,逐一与当事人见面,防止出现新的涉诉信访,切实维护“两会”、“两节”这一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三是加大民间调解员范围,增强民间调解组织力量,致力于解决社会多发性矛盾纠纷。四是加强行政协调。广泛吸纳县直各级各部门,构建对接平台,大力解决涉及行政行为的矛盾纠纷。五是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在县委的支持下,把工、青、团、妇等群众组织纳入诉前调解工作中,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解决社会深层次矛盾。六是以“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规范审判管理,强化审判监督,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从源头上防止涉诉信访的发生。七是进一步加大诉讼调解力度,调解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八是党组成员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分头进村入户,访企业问社区,掌握社情民意,综合运用“情、理、法”手段,解决矛盾,处理信访,继续保持新发涉诉信访为零的良好势头。

责任编辑:河北省饶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