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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法院邀请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并召开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1-04-13 16:50:1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增进人大代表对法院审判活动的了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2010年69日上午,饶阳法院刑庭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刘某故意伤害一案,市人大代表李国强和县人大代表李子志等共8人受邀参加了该案的旁听庭审评议活动。此案是我院自刑事量刑规范化意见实施以来审理的第一个刑事案件。

庭审结束后饶阳法院召开了座谈会,代表们首先对庭审活动进行了评议。代表们认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过程体现了法院对人大代表监督工作的重视,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实现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并对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庭审程序、庭审技巧和仪表风范作出了高度的评价。同时代表们就饶阳法院今年上半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法院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上有了很大提高,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代表们还建议法院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旁听在全县中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辩论性强和新类型案件的庭审,并形成一定的制度,既能增加审判环节的透明度,使当事人明理服判,又能扩大案件的影响力,宣传法律,促进维护司法公正。

在座谈会上,王更良副院长、刑庭庭长和审监庭庭长向人大代表汇报了三年来饶阳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和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并就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向人大代表们进行了回访,发放了《饶阳县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调查问卷》,征求代表们对进一步完善细化审判监督管理制度的意见。

最后,院长李振洪代表饶阳法院衷心感谢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表示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饶阳法院将虚心接受、认真改进,使饶阳法院的工作更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河北省饶阳县人民法院